2008年7月15日 星期二

女碩士拾金10萬 50〝失主〞都來領

~看完只能說"一種米養百種人"貪婪阿~

轉貼自由時報7/16新聞

謝佳吟撿到10萬元送交派出所副所長劉彥文(右)和李坤濃(左)。(記者蔡淑媛攝)
警方接獲約50通來電,冒名領取10萬元。(記者蔡淑媛攝)

〔記者蔡淑媛/台中報導〕女學生拾金不昧,但有人卻起貪婪之心,冒名認領!

碩士班女學生謝佳吟14日撿到10萬元現金,送交中市警五分局水湳派出所,昨天警局接獲約50通自稱失主的電話要認領失金,警方以「現金封條出自哪家銀行?」詢問,自稱失主者卻都亂猜一通,警方研判全部是企圖冒名頂替。

撿到10萬元的謝佳吟頂著烈日原地護鈔10多分鐘,等候失主認領,還親自護鈔送交派出所,拾金不昧的善行,媒體爭相報導,卻引來貪婪的民眾欲冒名認領。

警方表示,這些有意冒領的民眾都依據媒體報導描述掉錢的經過,根本不是失主。謝女撿到的10萬元是一疊才剛從銀行領出的現鈔,紙鈔外還裹著紙紮封條、加印該金融機構的印章,因此警方對「失主」除詢問從哪家銀行領錢、也要求對方提出存摺領據等證明,還將比對提領人臨櫃領款的身影,才不會辜負女學生的好心腸。

該10萬元現金已從派出所移交台中市警五分局偵查隊暫時保管;依照民法規定,遺失物招領公告6個月期滿後無人認領,全數金額即歸拾獲的謝女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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